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工作部署,保持标准的引领作用和保障标准的先进性,中国铸造协会拟对已发布或复审有效4年(含)以上的团体标准(见附件1)开展复审工作。请各相关分支机构针对标准相关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等情况与起草单位、相关专家共同协商相关标准的复审工作,并填写标准复审评议表(起草单位与专家填写,见附件2)和标准复审评议结论单(分支机构负责人填写,见附件3)。标准复审评议表和标准复审评议结论单签字后请于2026年8月31日前反馈至中国铸造协会标准工作委员会。
中国铸造协会
2026年07月06日